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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生劳动争议,是否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?

来自:汇科(潍坊)法律服务有限公司      www.wfxtmm.com      发布日期:2024-09-03     浏览108 次

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调解仲裁管理司有关负责人表示,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有关规定,“协商—调解—仲裁—诉讼”是我国劳动人事争议处理的基本程序和方式。其中,协商、调解不是必经程序,可由双方当事人自愿选择,但仲裁是诉讼的必经前置程序,只有先经过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,对仲裁结果不服的才能向人民法院起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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